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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产品材质安全受质疑 检测报告难寻监管存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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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729 发布时间:2013-9-12 QC检测仪器网 |
家电材质安全困扰消费者 检测显示超标严重
近日,常州检验检疫局食品接触材料实验室检测出一批“含毒”的进口冰箱用食品接触配件,并立即做出退运处理。在这批来自韩国的配件中,检测人员发现冰箱隔板的丙烯腈单体残留量超标近4倍。丙烯腈是高毒的可疑致癌物,各国对其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含量或迁移量都有严格规定。
据了解,这批隔板的材质为食品包装用丙烯腈共聚塑料。由于丙烯腈在塑料中可缓慢挥发释放,我国和美国等国均规定其单体残留量不得超过11毫克/公斤。但一直以来,公众对此类食品接触产品的关注仅限于塑料水杯、塑料餐具等,对冰箱配件的关注较少。事实上,冰箱在使用中也会影响到直接入口的食品,比如很多家庭会在冰箱中直接存放蔬菜水果,夏季制作凉拌菜、小甜点也会放进冰箱先冰一下。如果冰箱内腔配件中含有易挥发的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就变成了吸附它们的“活性炭”。
在家电领域,饮水机的内胆材质安全问题最早进入人们的视野。各地工商及质监部门在对饮水机的质量检测中均发现了内胆重金属超标的问题。如2010年北京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在该市销售的饮水机内胆进行质量监测,发现2个样品存在内胆重金属含量超标。
之后,在塑料奶瓶市场引起轩然大波的双酚A,也让不少家电消费者感到担忧。当时不少消费者询问塑料杯体的电水壶、咖啡壶和豆浆机等产品是否还能继续购买和使用。因为“塑料奶瓶使用温度仅在40℃-50℃,而塑料电水壶的使用温度高达100℃。如果其中含有双酚A,那危险性岂不是更大?”
生产监管存在盲区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董金狮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及欧、美、日等国制定的有关食品卫生法规,与食品接触的制品和材料都属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包括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容器、包装材料及涂层、管道、机械等设施和设备。各国对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卫生指标均有强制性法律规定。对于PC材料,目前我国执行的还是1994年出台的《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树脂成型品卫生标准》,其中有对重金属、氯乙烯、苯乙烯等残留单体及挥发物的限量指标,对双酚A也有所限定,但不要求明确标注产品的成分。
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电热器具试验室主任凌宏浩告诉记者,目前家用电器的国家标准大多仅对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进行了限定,而对材质则未做明确要求,因此质检部门对材质的监管便存在相应的难点。2009年5月1日GB/T22090-2008《冷热饮水机》标准开始实施,和以往使用的行业推荐标准相比,该标准的变化主要是在零部件要求上,对饮水机特别提出了内胆的理化指标试验。但是对于塑料配件的检测和监管,则需要依据塑料食品容器的相关标准由质监部门或相关卫生部门负责。
国家塑料制品质检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主要对食品包装用塑料膜、各种塑料包装桶等进行检测,不负责家电产品的材质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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