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是1995年颁布实施的,严重滞后于土壤污染现状,眼下的当务之急便是该标准的修改版尽快出台。
“现在只以农业用地标准来检测,这不‘合理’”
今年5月份,动土在即的广州国际金融城被曝有严重土壤污染问题,一时间引发社会上关于土壤污染的再次关注。一位自称“环保系统退休老工程师”的网友,更是以《广州国际金融城建在毒土上:后患无穷,可能导致数代畸形》为题发帖。该网帖经媒体曝光后,又引发更深层次的关注和讨论。
实际上,类似事件在广州范围内并非首次,此前广氮地块、南方钢厂地块也曾曝出有严重土壤污染问题。轰动全国的湖南“镉大米”事件,其影响之恶劣,至今也阴影难消。土壤污染检测缘何频频出现“滞后”现象,这其中到底隐含着什么问题?
在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万洪富看来,检测的滞后无非是现行标准滞后的直接体现。“现在的这个国标,指的是1995年通过立法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这是一个很老旧的标准了,它只以农业用地的标准检测8个重金属元素和2个有机污染物。”万洪富说。
据了解,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于1995年12月6日起实施,以镉、汞、砷、铜、铅、铬、锌、镍8种重金属元素和六六六、滴滴娣2种有机污染物为检测对象,是目前国内唯一合法的土壤检测标准。在该标准原文中,也确实注明“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万洪富认为,现在城市发展越来越快,城市建设用地已经成为土壤规划中极重要的一部分,土壤污染也不光是农业用地一块,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都应纳入检测标准中去。“现在只以农业用地标准来检测一切地块,这合法但不‘合理’。”万洪富告诉记者。
讨论5年未果新标何时出炉成焦点
到现在还使用1995年颁布的标准,从时间上看确实有些滞后。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早在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就在网上挂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征求意见稿),不过一直到今天,还没有明确的最终修订版出台。
2008年的这个标准对土壤应用功能有明确的四类划分:农业用地土壤、居住用地土壤、商业用地土壤、工业用地土壤,并将检测污染物上升到了5大类共76项,其中不光有重金属元素,还包含大量有机污染物。
“我们现在有时作检测,就不得不使用08年的这个标准,只是它的境遇比较尴尬。我只能说它是‘合理不合法’。”万洪富颇觉无奈地说。
既然新标准比旧标准更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为何一经“讨论”就讨论了达5年之久?既然没有通过最终修订版,为何又给这份标准编号,不过仅以“征求意见稿”的名义,是否具有真正的效力呢?
万洪富表示,立法艰难的背后,或许存在着某些利益集团的博弈;至于有无真正效力,严格上来说是没有的。只是检测标准若一再滞后,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很多有机污染物是致癌的,比方说多环芳烃类有机物,你若检测不到,等真正发现病症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