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7月13日,太原市体育稽查队依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省城64家经营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其中10家被责令整改,3家未办理相关手续停止营业活动。 检查发现,多数游泳场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太原飞力特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合生游泳馆、山西鑫四海大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古交市新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等10家游泳场所存在未向泳客公示场馆救护人员信息、浸脚消毒池没水、泳区救护人员配备不足、急救药箱存在过期药品、相关制度不健全等安全隐患,被下达整改意见书。晋祠宾馆游泳馆、并州饭店游泳馆、天行健游泳馆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被下达办证通知并责令停止体育经营活动。(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