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是一项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石。4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了解到,目前,湖南14个市州城市空气监测点位78个,89个县市区城镇空气监测点位10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419个,土壤监测点位2037个,实现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
2016年,省环保厅按照监测断面设置的有关技术要求,组织对各市州和县市区地表水、大气和土壤环境监测网进行了优化调整和增设,确保各市州和县市区地表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可监测、可量化、可考核。
监测点位的设置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省环保厅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介绍说,以大气监测点为例,点位划分要考虑不同功能区,比如工业区、居民区、商业区等,一般设在不同功能区较中心位置,可辐射周边地区,有一定代表性。点位附近不能有明显污染源,距离主路十米之外,同时层高须在十层楼以下,不能超过30米等。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包括设在市区的78个站、县级城镇102个站。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的布设结合‘水十条’考核要求,将41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纳入了‘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土壤环境监测方面,筛选了954个风险点位,加上之前已确定的1083个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共由2037个点位构成了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向建福介绍说,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初步建成以水、大气、土壤监测为重点,运行稳定规范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