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分享按钮
QC检测仪器网|www.qctester.com
首页: 产品中心: 资讯频道: 展会频道: 市场研究: 供求信息: 新品介绍: 企业名录: 技术文章: 检测机构
专家解答: 学会协会: 行业资料: 电子样本: 期刊书库: 资料下载: English: QC视频: QC杂志: QC访谈: 邮寄现场
注册会员 会员中心
登陆企业
仪器搜索
热门关键字: 量仪量具  无损检测  物理测试  力学测试  材料试验  光学仪器  设备诊断监测  表面处理检测  环境检测  化学分析  实验室仪器  仪表类  超声波探伤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捆绑年检拟入道法,你怎么看?

交通违法记录处理捆绑年检拟入道法,你怎么看?

http://www.qctester.com/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483 发布时间:2015-11-6 QC检测仪器网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11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法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条重大修改,就是将处理违法记录与车辆年检捆绑写入征求意见稿中。此前,处理违法记录与年检捆绑的做法在全国都惹过官司,四川广安就发生过一例,交管部门为此还输了官司。因此,这一重大修改这两天已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争议。

昨日,一直关注并推动法律公益事业的成都律师陈小虎决定收集市民意见并将调查走访,之后准备上书国务院法制办。陈小虎个人并不支持这样修改。

征求意见稿规定

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且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现行道法规定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征求意见稿: 不处理违法记录不能年检

尽管在现实操作上,车辆年检与处理违章是捆绑在一起,但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则没有这样的规定,而是规定交管部门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然而国务院2日公布的一条征求意见稿,将处理违法记录和年检捆绑,正式写入,将现有的规定修改为“……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且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为何这样修改?

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修改道法的说明指出,这一规定,意味着将机动车没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条件。这样规定,有利于充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

说明指出,如果当事人拒绝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相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有违社会公平正义。修改这一规定,能够督促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觉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成都律师:

将向国务院法制办提意见

此份征求意见稿在法律界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成都律师陈小虎反对这样修改。陈小虎认为,这样的规定是混淆法律主体。

“机动车年检时针对机动车,而且是针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是一项行政许可行为;而违法处罚是针对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陈小虎向成都商报记者称,交管部门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将不同的法律行为捆绑起来,变相地加大了行政处罚权力。同时,征求意见稿在车辆年检上设定了前置程序,这相对于现行道法的规定而言是一种“倒退”。

陈小虎说,目前这份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律师,他准备在全面调研和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下,进行调查走访,起草一份建议材料,并联名对此持反对意见的律师和市民意见,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相关信息

意见箱:
       
如果您对我们的稿件有什么建议或意见,请发送意见至qctester@126.com(注明网络部:建议或意见),或拨打电话:010-64385345转网络部;如果您的建设或意见被采纳,您将会收到我们送出的一份意见的惊喜!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QC检测仪器网”之内容,版权属于QC检测仪器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②来源未填写“QC检测仪器网”之内容,均由会员发布或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或连带责任。如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相关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点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市场研究 行业资料 技术讲座
展会知识 战略合作 技术标准
展会资讯 更多 
聚势启航 “供”创未来 | 第二十届
第104届中国电子展圆满收官!盛况空
遇见未来实验室,共探科技新纪元 20
VisionChina2025(上海
AMTS & AHTE South
科技盛典,洞“析”奥秘 2024慕尼
2024 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 逛
距离2025最近的一场电子信息行业盛
观众登记启动|优解制造未来,锁定20
聚力向新,抢抓3月机床采购季
矩阵
行业资讯 更多 
海克斯康出席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
“点亮梦想之光”青少年科教公益行进博
进博快报 | 瑞典商会领导嘉宾到访海
擎画未来 千人齐聚「蔡司全球质量创新
“组合拳”出击!突破电池膜球面高精度
数字驱动产业升级 | 第四届产品数字
创新交锋 蔡司全球质量创新峰会剧透第
30周年 | InnovMetric
守护生命之盾:医疗器械行业的质量精准
海克斯康亮相航空计量测试与检验检测发
航空业案例 | 三维扫描和增强现实技
权威!海克斯康QUINDOS软件荣获
热销仪器
检测仪器 检验仪器 测量仪器 测试仪器 无损检测 无损探伤 材料检测 材料试验 检测材料 几何量仪器
邮箱:(E-mail)QCtester#126.com   京ICP备12009517号-5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4614
北京考斯泰仪器信息有限公司   电  话:(Tel)010-58440895 /   
Copyright © 2009 QCtester.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GoogleSitemap QC检测仪器网 版权所有
检测仪器备案信息  检测仪器行业  测量仪器  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