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记者 王琦)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通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今年以来我省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已淘汰21万多辆。
2015年省财政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省补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到1.5倍,并按照全省年度淘汰任务下达省补资金5亿多元;各市也积极出台地方补贴政策,引导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此外,公安、环保部门紧密配合,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规定,倒逼黄标车主动淘汰。
江苏省环保厅相关人士称,近期,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区域协同推进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的行动计划》,将在长三角区域内实施更加严格的措施,联合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加快推进区域内黄标车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