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南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财政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将对全市范围内提供大型科学仪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补。
据介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财政奖励补贴的对象共有两种,一种是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加入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并提供服务的设备拥有者,另一种是使用共享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单位和个人。
在补贴标准上,一是对提供资源共享服务并达到评估要求的拥有者,按实际发生的分析测试费用的10%给予奖励补贴,每个拥有者每年享受奖励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二是对非会员单位使用者,按实际发生的分析测试费用的10%给予补贴;对于参与协作的会员单位使用者,按实际发生的分析测试费用的20%给予补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使用者,为实施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而发生的分析测试费用按30%给予补贴。此外,对于民营中小微企业,在执行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当其开发的新产品实现产业化且产生效益后,再按实际发生的分析测试费予以补足。每个使用者每年享受补贴的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至2017年底,拥有者和使用者可通过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上一年度的奖励补贴资金。
本文来源: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