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构协[2014]第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 加强对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促进新兴钢结构制造业健康有序发展,客观反映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更好的有效服务,中国钢结构协会对 获得资质的企业进行年度年检工作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查,企业报送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将作为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方式
原则上采用函评,即资质企业报送材料、专家审阅、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个别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将安排专家到现场年检(到现场年检的企业另行通知)。
二、年检时间
2014年4月30日前向协会提交有关年检资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
三、年检范围
2006~2013年获得资质的单位(以资质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四、年检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企业2013年度主要生产经营状况;
(三)企业2013年度主要代表工程业绩及科技创新等。
五、提交材料:
(一)电子材料:请登陆www.cncscs.org下载“2013年度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表”,填后发到指定邮箱(仅接受excel格式数据);
(二)纸质材料(A4纸张大小,一式一份):
(1)2013年制造资质年检表(表1~表4,在封面加盖公章);
(2)附件,包含以下5项内容: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2013年度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查表(表5,加盖公章)
③ 代表技术难度工程清单及证明材料(清单见表6,证明材料应尽量简单,如体现技术参数的图纸或工艺卡等技术文件1~2张,采用A4纸复印);
④ 公开发表论文清单(表7);
⑤ 攻克技术难题及创新成果清单(表8)。
(三)资质证书原件(请勿邮寄证书封皮):
(1)证书2014年未到期的企业,请将证书两个中文副本寄回,年检结果将在证书上加盖年检章。
(2)证书2014年10月到期的企业,请将全部证书返回并进行有效期延续申请。
(四)其他材料:
如证书丢失或信息变更,请下载挂失或变更申请表,与年检同时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资质企业应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先进行自检,再按要求填写“2013年度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表”,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二)对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弄虚作假、填报不实数据的资质企业,按照管理规定,撤销资质证书,且一年以内不得重新申请;
(三)具体年检规定请参阅《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章节内容。
(四)请各资质企业积极响应协会关于征集2014年度中国钢结构行业大会论文的通知(通知见协会网站,论文有刊号,不收版面费),请各特级、一级企业至少投递一篇技术论文。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33 号
单 位:中国钢结构协会行业事务部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戴长河 谢娜
联系电话:010-82227109
传 真:010-82227105
电子邮箱:zznjcncscs@126.com; xiena@cncscs.org
中国钢结构协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