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上报前期,及时、有效、规范、科学的做好对政府采购上报内容的审核工作。尤其是对采购项目中涉及到的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预算价格等方面内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而上报,防止上报后因主观因素而再次修改
在政府采购上报前期,及时、有效、规范、科学的做好对政府采购上报内容的审核工作。尤其是对采购项目中涉及到的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预算价格等方面内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而上报,防止上报后因主观因素而再次修改,从而影响政府采购速度和招标成功率。
对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科学分类,量体裁衣,科学灵活的选择适合高职仪器设备特点的政府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等六种方式。我院在实际工作中,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前,首先必须要根据采购清单对拟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科学分类,将相对同类的仪器设备编入同一批采购计划,避免在招标过程中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同时防止反复采购。还要根据各部门在使用时间上的要求,分轻重缓急,全盘考虑和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采购计划进行安排;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将相同的采购方式进行归类安排,决不因其他原因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而随意更改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六种方式尽管有各自的使用条件,但根据采购货物的品目及类别同时结合并选择不同的方式,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即满足用户需求,又提高了采购效率。因此,在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只会给采购工作带来麻烦,影响采购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