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截至今年12月19日,深圳、福建、广东、浙江、厦门等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相继从12批54.5万吨美国输华玉米中,检出含有未经我国农业部安全批准的MIR162转基因成分。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已依法对这54.5万吨玉米作退货处理并通报美方。
美国黄金玉米或含转基因
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已依法对这54.5万吨玉米作退货处理并通报美方。质检总局已将最新有关情况再次通报美方,要求美方加强对输华玉米的产地来源、运输及仓储等环节的管控措施,有效避免输华玉米被未经我国农业部安全评估并批准的转基因品系污染。
12月14日,在由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家安全论坛上,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李文良披露,湖南“黄金玉米”案走私的种子,不仅是劣质种子,而且部分种子可能含转基因成分,“‘黄金玉米’案给我们敲响警钟,近年来玉米种子走私已非常严重,全国究竟有多少走私玉米种子,无人知晓,这严重损害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
正当农民对美国种子满怀期待之时,玉米地里却传来了坏消息,花了几万元购买的200斤玉米种子发芽率仅10%左右,200多亩玉米颗粒无收。经当地农业部门检测发现,种子样品发芽率为16%,大大低于国家85%的要求,为不合格种子。综合评估,农民总共损失达60.48万元,这些农民中还有不少人是从信用社贷款。
2012年9月,受害农民与种子销售商协商未果,向通道县公安局报案。通道县公安局于当年10月15日对该起非法销售伪劣种子案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赴重庆、广东、湖南等多地侦查。
经侦查,这批种子来源于广东连州明丰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邹建明。该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大量引进未经国家检验检疫的美国黄金玉米系列种子,销往广东、广西、江西、湖南、福建等数十个县市种植,种子销售额达数百万元,种植面积数十万亩。
我国"转基因"现状
近年来,关于转基因的报道不断见诸媒体,又时常在微博等互动平台引发争论。"反转"的声音占据主流,使得公众谈转基因色变。
实际上,公众对转基因的了解多与事实有偏差。比如国家规定少量进口的转基因产品,在国内仅允许用于原料加工,但公众的第一反应是可直接在市场售卖。而网上流传多个版本的"转基因食品名单",更是让紫薯、圣女果、彩椒等蔬果无辜中枪,加剧了公众的误解和恐慌。
我国明确要求列入转基因标识目录并在市场上销售的5大类17种转基因生物,都需要标识。然而,据媒体调查发现,由于相关法规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被一些商家"钻空子",造成目前市场上转基因产品标识混乱,有些产品的转基因标识"要多小有多小",有些干脆不标识转基因,颇有些"欲盖弥彰"的意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得不到保障,对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信任自然无从谈起。
消费者对于转基因的误解,与转基因知识普及的缺位不无关系。企业应与监管部门积极沟通,承担起普及知识的责任。如说明哪些转基因产品允许流通、已进入市场,哪些产品只能作为原材料,哪些产品是明令禁止的。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公开进口转基因产品的原因和用途,以避免不必要的质疑和指责。
尽最大可能保障转基因产品安全
很多顾客出于安全角度考虑会选择非转基因产品,这导致企业担心销量,而用小字标注转基因字样。但是,企业须牢记,消费者对于产品拥有知情权,转基因产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刻意隐瞒转基因成分明显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企业应完善转基因产品标识,使其尽量清晰、容易辨识,将产品信息完整地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自己做出选择。
一方面,政府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加以规定,填补监管"盲点";同时建立机制,对转基因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
另一方面,作为企业,应尽最大可能保障转基因食品安全:第一,做到不违规生产、随意添加;第二,一旦获得某些转基因食品不安全的确切信息,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转基因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
总而言之,企业应争取用更加开放的态度,尽可能多地公开信息,打消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疑虑。而不是任由"转基因食品名单"们广泛流传,轻易散播恐慌,绑架公众的"信任",将主动发声的机会拱手相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