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全国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会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此次会议是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为推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而召开的。会上,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5省的质监局分别就该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情况做了典型发言,他们都高度重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召回技术机构,在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实施情况监督、召回与执法衔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
会上总结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据介绍,自2004年我国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以来,截至今年11月30日,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660次,召回汽车共计1302.5万辆;共实施儿童玩具召回125次,召回缺陷儿童玩具7.7万件。截至11月30日,2013年共实施汽车召回125次,召回汽车358.6万辆,为历年来召回数量最多。
质检总局执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10年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形成了法规、行政监管、技术支撑三大体系,但也面临着行政监管技术支撑体系不够完善、政府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不够完善、对消费者的宣贯力度不足、产品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同时,他强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的主力军,加大缺陷产品汽车的召回力度,省级质监局要重点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积极参与缺陷产品的现场调查,对召回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为了推动各省做好召回管理工作,执法司向各省局发放了《守护安全》召回制度专题宣传光盘和《汽车召回与消费者》宣传册,印发了召回管理工作手册,并安排了专题业务培训。同时,全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也于当天正式上线使用。该信息系统是执法司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要求组建的,用于全国范围内统一收集汇总、分析处理缺陷汽车产品信息。即日起,地方质监局可通过该系统开展辖区内缺陷信息采集、分析和报送工作,与总局层面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全国统一的缺陷信息采集平台。相关生产者、消费者也将依托该信息系统报告和备案汽车产品相关信息。
据悉,本次会议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10年后首次召开的召回管理工作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执法司召回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办公厅、法规司、检验司、人事司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