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最新第19期海洋环境信息,今年上半年,国家海洋局完成71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的监测和427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的排污状况监测。监测结果表明,6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第五类,50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劣五类。
3月份,上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比率最高,为100%。5月份,天津排污口超标排放比率最高,为85.7%。海洋环境信息显示,碧流河、晋江、招安东溪和珠江4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第二类;鸭绿江、闽江和南渡江3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第三类;复州河、小青龙河、黄河、大风江、钦江、防城江6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第四类;六股河、中山河、苏北灌溉总渠、东江北支流、东江南支流和茅岭江6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第五类;其余的大辽河等50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劣五类;此外,长江和黄浦江于3月份和5月份开展了两次监测,长江3月份和5月份入海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为第四类和第三类,黄浦江3月份和5月份入海监测断面水质分别为劣五类和第四类。劣五类河流水质的主要超标要素为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等。
近日,国家海洋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岛整治修复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办字〔2013〕686号),对中央资金安排使用的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管理和验收作出了具体规定。《通知》明确了国家、省级海洋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建立了国家海岛整治修复项目库制度,规定了项目申报和验收的具体程序。《通知》要求项目管理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志、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国家工程管理基本制度;对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五年内承担国家海岛整治修复项目的资格,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回项目经费或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国家海洋局于10月20日启动了2013年度西太平洋海洋环境放射性监测第二航次。目前监测队伍正在福岛东南方向的西太平洋公海海域执行监测任务。
自2011年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以来,日方持续将大量放射性污水排放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中国海洋环境安全和保护人民健康,国家海洋局于10月20日启动了2013年度西太平洋海洋环境放射性监测第二航次。截至11月8日,航次共执行作业任务20天,已完成中国福建海域和台湾南部海域的监测工作,期间采集海洋大气、海水、海洋生物及沉积物等各类样品共计1150余个。目前监测队伍正在福岛东南方向的西太平洋公海海域执行监测任务。
据悉,本航次开展了“海洋放射性现场监测设备”的示范应用工作。该设备是国家海洋局为应对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组织有关单位自主研发的具备高效富集、快速分析功能的放射性现场检测仪器,将极大提高放射性监测检测效率,可满足常规及应急状态下的放射性监测需求。目前,监测队已利用该设备对中国福建海域、台湾南部海域采集的20余个表层海水样品铯-134、铯-137进行了现场分析检测。初步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海域表层海水中铯-134未检出,铯-137活度水平处于该海域本底范围内。
2012年,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开展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确立山东、浙江、福建、广东为首批试点省份。随后,财政部下达补助资金10亿元,各省示范项目全面启动,并于今年7月通过年度考核。
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度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取得了三大成效:一是建立了产学研用协同机制和金融创新机制,加快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二是加速了海洋生物和海洋装备产品及产业升级;三是推动了聚集区形成和建设,加快了聚集区布局。
根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指南符合度及对地方海洋产业的贡献度,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市场前景与经济效益和项目的成熟度,国家海洋局海洋科学技术司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于今年8月联合组织专家对试点4省新增项目进行了评估。10月,有关部门根据评估出的新增56个重点项目、2012年滚动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2012年考核结果,完成了2013年补助资金核定工作。补助资金下达后,将由4省和计划单列市分别根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以及该省和计划单列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开展立项工作,重点支持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装备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类以及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