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项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行动目标。9月1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部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六个省区市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立下大气污染防治“军令状”。
六省区市负责人均表示要出重拳迎战大气污染,用实际行动让百姓看到改变空气质量的希望,共同成就“美丽中国”的梦想。
9月20日,环保部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细则》具体指标为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山西省、山东省下降20%,内蒙古自治区下降10%。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细则》要求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区域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到2014年底,完成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省级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任务。
环保部监测司相关官员表示,希望能在重污染天发生24-48小时内发出预警,要对污染等级做出尽可能准确的预报,以方便地方政府决策是否采取应急举措,“预警将是一个实时滚动的过程”。
同时,《细则》指出到2013年,京、津、冀、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监测能力全覆盖。到2015年底,京、津各建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站点中的国家控制监测点,所有数据与环保部联网,数据总体评价,确定空气质量等级。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表示,国家直管站点是由国家而不是当地管理,目的是为了和其他站点数据比对,保证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