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之振动计精确度检查
项 目设定值量测值不确定度(%)
振动频率,Hz5050.153.1
位 移, mm22.174.0
加 速 度, g1010.832.0
速 度, cm/sec3434.13.0
注:不确定计算见附录取A。
度 量 衡 国 家 标 准 实 验 窒
新竹市光复路2段321号 报告编号:C770152
最大全位移性能试验
依Shinken G-0130 振动试验机所列规格,其振动平台的最大位移量为25mm,(平台无负荷 下进行),但实际测试时,因保护回路启动而使得输出停止,位移仅达21mm。
注:于频率为7Hz下进行试验。
四、 最大加速度性能试验
依Shinken G-0130 振动试验机所列规格,其振动平台的最大加速度量为120g,(平台无负荷 下进行),但实际测试时,因保护回路启动而使得输出停止,加速度仅达37g
注:于频率为300Hz下进行试验。
(3) 度扫描速率及时间:从10至500Hz全部频率范围应在15分钟内扫描完毕.在三互相
垂直的方向上各做12次扫描(共36次),使总振动单约为9小时。 中途停顿可以
充许,只要频率变换速度及振动时间符合要求。在进入次一频带之前,可以完成任一频带之扫描循环。若以此试验程序用于10至55 步带之试验(见4.2.1.4节)时,这一部份的时间应与本频带用对数循环的时间相同(在三垂直方向上每一方向约1⅓小时)。
4.2.1.6 试验条件Ⅲ (峰值15):试样在无负载或工作于规定负载条件下,承受各节所规定的振幅、频率范围及振动时间
(1) 振幅:试样承受简谐振动,其振幅双峰值1.5mm (0.06in)或15个重力(峰值),
视何者较小。振幅的许可差值为±10%。
(2) 频率范围:振动频率自10至2000Hz之间作对数的变化除非在10至55 Hz 频带(见4.2.1.4节)可能实施本标准。
(3)扫描速率及时间:从10至2000 Hz 全部频率范围在20分钟内扫描完毕。在三个互
相垂直方向上各做12次扫描(共计36次),使总振动时间约为12小时。可以充许
中途停顿,只要频率变换速率及振动时间符合要求。在进入次一频带之前,可以完
成任一频带之扫描周期。若以此试验程序标准(见4.2.1.4节)用于10至55 Hz 频带
时,这一部分的时间应与本频带用对数循环的时间相同(在三垂直方向上各约1⅓小时)。
4.2.1.7 试验条件Ⅳ(峰值20g):试样在列负载或工作于规定负载条件下,承受4.2.1.7 (1)、
4.2.1.7 (2) 及4.2.1.7 (3)各节所规定之振幅、频率范围及振动时间(见图1)。
(1)振幅:试样承受简谐振动,其振幅双峰值1.5mm (0.06in)或15个重力(峰值),
视何者较小。振幅的许可差值为±10%。
(2)频率范围:振动频率在10至2000 Hz 之间作对数的变化 (见4.2.1.8节)。
(3)扫描速率及时间:从10至2000 Hz 全部频率范围在20分钟内扫描完毕。在三个互
相垂直方向上各做12次扫描(共36次),使总振动时间约为12小时。可以充许中
途停顿,只要频率变换速率及振动时间都能符合要求。在进入次一频带之前,可完成
任一频带之扫描循环。若以此试验标准用于10至55 Hz 频带时,这一部份的时间应
与本频带用对数循环的时间相同(在垂直方向上各约1⅓小时)。
4.2.1.8 以线性频率变化代替对数频率变化的试验程序,。下列条件之下可用线性频率变化。
(1)在55 Hz以上的频率细分为三段以上的频率。每一频带中之最高频与最低频比不小于2。
(2)在每一频带内每分钟频率变换 Hz 数应为一常数。
(3)在每一频带内,频率变换率与该频带内最大频率之比应大约相等。
(4)变更试验程序例:举例说明变更试验程序的计算方法,假设频带分为三段,55至125
Hz ,125至500 Hz 及500至2000 Hz ,如4.2.1.8 (1)节所规定。在每一频段中,设防“K”为常数,为每分钟频率的变化与该段最高频率之比值。则三频段频率的变 化各为125K、500K及2000KHz。所以,每段频率变化时间,以分钟表示之
三频段所需最大频率变换速率分别为8.55,34.2及137 Hz 每分钟。每一频段所需量
小频率变换时间分别为8.2, 10.9及10.9分钟。
4.2.2 试验条件Ⅴ及Ⅵ
4.2.2.1 随机振动之控制及分析。
(1)频谱密度曲线:振动机之输出,用功率频谱密度对频率之变化曲线来表示(注)。频谱
密度值在一规定低频与1000 Hz 之间应该在+40及(±1.5dB)之间,在1000 Hz与
一规定高频之间应该在+100及-50%(±13dB)之间。滤波器之频宽最大值为 ⅓ 八
度或25 Hz ,视何者较大。
注:功率频谱密度为一振动波通过一窄频带滤波器的每单位滤波器频宽的均匀值。应
用于本试验上,以滤波器之频宽Hzf 及加速度重力单位G的均方表示,即G2/f。
频谱密度曲线通常以对数座标或以分贝(dB)座标绘出。分贝值用下式计算。
式中G2 f /f为一功频谱密度参考值,通常一规定之最大值。
(2)分布曲线:将机率密度分布曲线与常态分布曲线作一比较。自试验中所得之曲线应与常
态曲线相差不大于最大值的±10%。
(3)监测:监测工作应包括振动力的测量及受试样的功能测量。如在个别规格中所规定,试
样功能须在试验进行当中测量。监测电路,包括测量方法及试样上的测量接点皆须详予
规定。
(4)振动输入:振动机、支持夹具及接近试样安装点等处之振幅皆应予以监测。当在多处测量振幅值时,通常是以其最小振幅与所规定之试验曲线作比较(见图2及图3)。对于
较笨重之测试样及夹具,以及用较大之振动机或数处振动源,可用三个或更多之振源
的平均值作为振源输入的管制值。在试样装处所测的横向加速值应在所加之振动值的
100%以内。测量点的位置及数量应予规定。
4.2.2.2 试验程序:试样或同等质量之代替品,依3.3 (2) 节规定安装,如指定须安装监测设备,依
4.2.2.1 (3)节规定附设装置。启动振动机,并依条件Ⅴ,图2或条件Ⅵ,图3 (见4.1节)
之规定将振动机等化或补偿,使产生所需之频率及强度.然后使试样承受依规定之试验条件
字母 (见表2及表3)所指定之振动及时间:3分钟:;15分钟;1½小时;或8小时;依
规定之顺序(见4.3 (2)节)在三个互成垂直的方向上做相同的振动.
在试验前、试验中及试验后的测量应予规定,若试样在试验过程中须要监测,其细节应
依4.2.2.1(3)节规定办理.
4.2.2.3 电负载及断路情况
(1)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接点之电负载用100 Ma.
(2) 不容许有断路情况。应使用一能测出 1 μs断路的侦测器。
5. 需说明之事项:在个别规格中应包括下列各项。
(1) 试样类别
(2) 所需试样数量。
(3) 装架方法
(4) 试验条件号码
(5) 如连接器各接点之电负载电流不等于100mA者,其最大值应予说明
(6) 在振动当中断路之测量
(7) 如有需要,决定谐振的方法
(8) 振动方向及顺序如属重要, 予以规定
(9) 振动前、振动中及振动后之试验及测量
(10) 振动之时间
(11) 如有必要,,规定所用迷监测仪器
(12) 如有必要。规定测量点之位置及数量
6.试验报告文件;试验报告文件应包括以下各点。
(1) 试验名称。
(2) 试样之说明,必要时,包含夹具。
(3) 所需试验设备。
(4) 试验条件号码及振动时间。
(5) 观察及测量数值记录。
(6) 试验日期及试验者姓名。
5. 需说明之事项:在个别规格中应包括下列各项。
(1) 试样类别。
(2) 所需试样数量。
(3) 装架方法。
(4) 试验条件号码。
(5) 如连接器各接点之电负载电流不等于100mA者,其最大值应予说明.
(6) 在振动当中断路之测量。
(7) 如有需要,决定谐振的方法。
(8) 振动方向及顺序如属重要, 予以规定。
(9) 振动前、振动中及振动后之试验及测量。
(10) 振动之时间。
(11) 如有必要,,规定所用迷监测仪器。
(12) 如有必要。规定测量点之位置及数量。
6.试验报告文件;试验报告文件应包括以下各点。
(1) 试验名称。
(2) 试样之说明,必要时,包含夹具。
(3) 所需试验设备。
(4) 试验条件号码及振动时间。
(5) 观察及测量数值记录。
(6) 试验日期及试验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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