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石化工程质量将实施1∶3∶6的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强化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作用。
1∶3∶6绩效管理从质量保证体系入手,针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质量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程质量问题自查自改情况进行量化监督考核。强调施工单位必须按专业配置质量管理人员、质检员,明确质量职责,定期开展质量管理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工程质量自查自改;监理单位必须按专业、按监理规范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质量监督站负责对1∶3∶6绩效管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每月依据《广州石化承包商考核细则》对工程质量管理不作为或管理绩效差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和考核。
该绩效管理模式更加突出了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将质量管理重点前移,改变了以往施工单位依赖监理单位发现问题,监理单位依赖监督部门发现问题的依赖式质量管理,引导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从以往只注重“质量问题”的考核转变为既注重“质量问题”考核,更注重“质量管理绩效”的考核,真正实现从源头抓工程质量,在过程中纠正质量偏差的预控式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不断提升广州石化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