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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此举自推行以来,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并对一些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想知道,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如何操作?当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点位布局是否符合空气质量排名的需要?如何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
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此举自推行以来,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并对一些地方的大气污染防治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想知道,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如何操作?当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点位布局是否符合空气质量排名的需要?如何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
●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是通过综合考虑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的污染情况,计算出综合质量指数,综合质量指数越大,综合污染程度就越重。
●目前,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布设1436个监测点位,将分3个阶段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能力建设并运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局是满足现阶段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需要的。
●随着监测项目的增加、标准限值的加严和评价时段的改变,我们的评价结果和百姓的实际感受越来越接近。公众的实际感受很重要,但更应该相信科学的监测数据。
●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持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工作,积极探索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方式,树立官方信息的权威地位。
●今后,要继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网能力建设和技术人才的培训,完善运行经费保障制度,探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新路。
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是如何操作的?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价,计算出综合质量指数。
记者: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国家实行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那么,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具体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李国刚:首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的要求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综合考虑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的污染情况,计算出综合质量指数,综合质量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就越重,城市空气质量越差。
然后,通过对各个城市每个月综合质量指数由大到小排序,排出城市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
记者:为什么要按照综合质量指数的月平均值进行排序?这里面有没有科学的解释?
李国刚:当然,按照每小时、每天、每周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是可以操作的,但一方面是工作量太大,另一方面,实时发布的数据未经任何审核,有可能因仪器设备或网络传输等故障而出现错误。国际惯例是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要经过审核才可以进入数据库,按每小时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其结果具有参考性,但不具备权威性。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虽然空气的流动性很大,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但气象变化是有规律的,每个季节空气质量有相应的变化规律。比如北方地区冬季燃煤或春季风沙会造成颗粒物浓度高,夏季温度高、光照强容易造成臭氧超标,如果按每小时、每天、每周进行排名,并没有太大的科学意义。
按照月度进行排名,既可以了解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的情况,又可以发现其变化规律,对于建立监测布点和空气质量的数学模型,并通过这些数学模型提高监测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记者: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对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会有哪些促进作用?
李国刚:一是有利于监督和推动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尤其是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使用清洁能源、科学管理城市等方面,政府都会加大力度。同时,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也体现出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是由地方政府负责。
二是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对地方政府形成倒逼作用。
三是有利于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公众了解城市空气污染情况后,也能更自觉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日常生活中做到节能减排。
记者: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和点位布局是否符合空气质量排名的需要?如何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和点位?
李国刚: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主要由城市站、区域站、背景站、温室气体站、酸雨站和沙尘站组成,每种站点功能不同,各司其职。
城市站针对城市建成区进行点位布局,空气质量排名就是根据城市站监测的数据来操作的。我国城市站的点位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的要求布设的。2012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调整工作,由“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661个监测点位”调整为“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含部分州、盟首府所在地的县级市)的1436个监测点位”。这些点位将分3个阶段完成空气质量新标准能力建设并运行。目前,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已完成,第二阶段建设任务已接近完成。所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局是满足现阶段城市空气质量排名需要的。
区域站还在建设中,目前已建成并运行31个区域环境监测站,40个区域站点位已通过环境保护部批准待建,另外还有25个区域站点位选址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区域站建设是我们目前工作的重点,主要是用来捕捉空气污染物区域输送及相互影响的信息,为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持。
背景站能够弥补城市点位和区域点位的不足,反映出我国大尺度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为了解我国污染物的本底浓度和变化趋势,为评估大气污染防治的成效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我国已建成并运行14个背景站,西沙背景站也将很快进入运行。
如何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实时发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在线质控。完善数据三级审核管理制度。推进国家直管点建设。
记者:在排名考核的指挥棒下,可能存在的数据造假风险会大大增加。您认为,应如何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李国刚:环境保护部和相关行政部门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从新标准实施后就再三强调。为此,监测总站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一是实时发布监测数据,一点多发、在线质控,即将一个监测点的数据通过在线网络同时发送到国家站、省站和城市站,并在线进行数据质量检查。从技术上,目前除了颗粒物外,其他污染物均可以实现网络化在线质控。
除了在线质控外,我们还实行了交叉检查,即各城市之间互相检查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飞行检查,即省站或总站在不通知城市站的情况下直接去检查等,由此加大了数据质量管理检查的力度。
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在新标准实施后,我们正在修订监测数据管理规则,进一步完善数据三级审核的管理制度。
三是积极推进国家直管监测点建设。国家直管监测点有助于形成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监督机制,有效提高各城市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质量,对于进一步提高国家网的监测数据质量,准确评价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程度,客观评估和考核地方政府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监测总站一方面在制定国家直管站的建设方案,另一方面也在积极制定国家直管点的运行管理办法,为国家直管点的建设与运行提供保障。
记者:每月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公布后,是否有和百姓的实际感受不一致的情况?
李国刚:随着监测项目的增加、标准限值的加严和评价时段的改变,我们的评价结果和百姓的实际感受越来越接近,但也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比如空气感受良好的情况下,却可能发生O3超标,这是公众感觉不到的。再比如,我们的实际感受可能很难区分雾和霾,雾主要是水分,霾主要是颗粒物,这些看不见的指标就要靠监测仪器来完成。
所以,公众的实际感受很重要,但更应该相信科学的监测数据。
记者:随着环境意识的提升,公众越来越希望能准确、及时地了解到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如何进一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公开,您有何建议?
李国刚:首先,要确保数据真实可靠,防止人为出错、行政干扰和技术失误。
其次,要持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网发布信息的持续性和实时性。
第三,要积极探索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第四,要树立官方信息的权威地位,遏制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的乱象。
现在,公众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关注度很高,所以很多网站、媒体都在发布一些排名情况。但是,这里面有些是属于乱排名,有的获得一些数据后,一个小时就进行一次排名。
空气的流动性很大,每小时的监测数据都不同,但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有着一套完整的规则,是按照一个月统计下来的数据进行月度排名的,不能抓来一些数据就随便进行排名。这样既不符合气象变化的规律,也会降低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可信度。
所以,目前我们在树立官方信息权威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应该进一步做好官方信息的宣传工作,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到权威、可靠的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如何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网能力建设。完善运行经费保障制度。探索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新路。
记者:2012年12月28日,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正式运行,我国第一批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在内的74个城市、 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全部完成联网,并实时对外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这些监测点位运行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李国刚:一是各监测子站的运行经费还没有稳定的保障机制。目前的运行经费是国家补贴一部分,地方政府自筹一部分。国家补贴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补贴2万、3万和5万,但这与子站一年所需的运行费用还存在一定差距。而新标准实施后,监测项目又增加了PM2.5、CO和O3,可运行经费并没有相应增加,这中间的差额就需要靠地方政府自筹,以保障设备的运行。
二是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少,各地人员配备情况差异较大。多的也只有12~15名,部分子站仅有5~6名,甚至有的子站只有1~3名监测技术人员。除了负责空气质量监测仪器的运行和维护外,监测人员还要负责其他监测任务,但即使顶着很大的压力,监测站也在持续稳定运行,以保障监测数据的及时、可靠、有效。
三是缺少监测站运行维护所需费用和人员的长效保障机制。比如国家补助经费怎么用,地方配套经费怎么用,都缺少相关的管理办法。国家环境监测网运行经费已纳入中央财政预算,作为经常性支出项目,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定额标准还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使运行费用跟上国家网范围扩大、点位增多、项目拓展的迫切需要。
记者:为保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顺利实行,指导地方配合,是否需要出台相关的制度和办法?
李国刚:这方面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为更好地指导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工作,国家已经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目前,《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正在征求意见,根据这一年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工作的情况,我们也将一些规范和制度写入其中,形成正式的条文。《办法》出台后,就要按照其进行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的工作。
记者:如何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
李国刚:首先,要继续加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能力建设。要完善新标准实施的监测技术方法体系,完善新标准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新标准实施的信息和数据管理体系。
其次,加强监测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的业务和技术培训。
第三,加强并完善业务运行经费保障制度。
第四,探索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运行和管理、使用的新模式,探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