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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文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清洁生产技术 工艺和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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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2013 发布时间:2011-7-28 QC检测仪器网 |
工信厅节函[2010]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做好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推进工业行业清洁生产,发挥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对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作用,经研究,我部决定开展重大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征集工作。请你们组织本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包括中央企业集团所属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以下简称“清洁生产技术”),是指满足“十二五”污染物减排需求,以替代有毒有害原材料、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为目的,急需研发、应用和推广的重大技术、工艺和装备。
按照所处不同阶段分为三类:(一)研发类,指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影响较大、急需进行开发攻关的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二)应用类,指技术基本成熟、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尚未实现产业化的重大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原则上无示范项目;(三)推广类,指技术已经成熟、行业急需应用、需要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应用范围的重大关键共性清洁生产技术,至少有一个以上示范项目成功运行。
解决的重点问题:一是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材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材料;二是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少的工艺和设备替代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产生量多的工艺和设备;三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等进行循环使用或综合利用。
按照“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的主要任务,本次申报的重点行业为: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钢铁(烧结、炼铁、炼钢)、铁合金、焦化、水泥、氯碱、铬盐、农药、氮肥、电池、造纸、皮革、制糖、印染18个行业。
二、申报要求
请你们组织本辖区的工业企业(包括当地的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对所申报的技术进行认真审核,并填写清洁生产推荐技术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单位需填写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见附件2)并编写技术报告(要求见附件3)。
请你们抓紧组织,于2010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文件连同汇总表、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和技术报告等纸质文件(一式三份)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电子版同时发送至muying@miit.gov.cn。申报表格及填表说明电子版请登录我部节能司子网站(http://jns.miit.gov.cn)下载。 联 系 人: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郭庭政 慕 颖 联系电话:010-68205339 68205364 传 真:010-68205340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 编:100804 附件:1.清洁生产推荐技术汇总表 2.清洁生产技术申报表 3.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通讯员:羽轩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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