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学校召开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推进会,副校长蒋昌俊主持会议。人事处、财务处、科研院、学科办、监察处、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为了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增强学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社会科技创新服务的能力,我校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对策。本学期初,学校出台了《同济大学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该办法整合了原来分散执行的几个文件精神,同时突出了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新的管理思路。2013年8月,我校获得了科技部、教育部的批准,成为全国10所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共享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
会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了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背景及前期准备工作,对我校提交并获批的方案、实施工作的初步设想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和说明。与会人员就试点工作的协调机制、工作分工、时间节点等进行了认真的研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蒋昌俊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经过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有关部处及基层单位的共同努力,我校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方面的工作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此次作为全国10所试点高校之一进行改革试点,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为落实试点方案,近期重点应抓好以下主要工作,对已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平台、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政策进行梳理,加强对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的研究,要通过对汽车风洞中心、土木工程学院振动台等大型平台设施的先行试点,探索推进适合同济大学实际、有效服务学校发展战略的仪器设备设施共享新机制。他希望各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学校发展核心目标和任务,积极协同配合,把握时间节点,落实分工,切实有效推进好该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