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0日在京召开的中国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十年总结与技术研讨会上获悉,截至8月31日,我国共有53家生物安全实验室通过认可,其中42家三级实验室,11家二级实验室。
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副秘书长宋桂兰介绍,获认可的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在SARS防控、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玉树救灾、60年国庆、H7N9防控等重大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CNAS在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制度研发过程中坚持以科技为引领,按照“科技开发、体系建设、标准研制、技术评价、应用转化,同步进行”的总体思路,力图最高效地促进科技进步,最快速地推动高新技术标准化和产业化,最及时地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制度是我国独有的创新性认可制度,建立工作始于2003年非典爆发后。2004年4月,我国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同年11月,国务院发布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病原微生物活动的实验室应符合国家强制性生物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其中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2005年6月,我国颁发第一张P3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
10年来,我国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认可制度,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域国家标准体系的基准标准。目前,我国拥有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和评价能力,以及关键设备的制造能力、检测评价能力,实现了将实验室生物安全命运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今年1月,“P3和P4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认可委在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域先后承担并完成了2项国家科技课题、2项国家质检总局计划项目,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兴检一等奖1项、标准创新二等奖1项。今年1月18日,“P3和P4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与应用”项目荣获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这是我国认证认可领域首次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