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下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以下简称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从2010年开始,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创建数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数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数万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的原则,由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辖区内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县建设活动,并组织年度考核。在省级示范县创建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将定期遴选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的开展,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强化企业自身管理,推动餐饮业升级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秩序,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开展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旅游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学校示范食堂、建筑工地示范食堂、旅游景点餐饮示范店的建设工作;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支持,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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