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型环保及资本综合操纵设备等
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国度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遵循《财政部 国度发展鼎新委 产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度税务总局 国度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按照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普遍听取有关主管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定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大型环保和资本综合操纵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主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及其关头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www.jnjrq.com现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6月1日起,对适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度撑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本综合操纵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主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见附件1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头零部件、原材料(见附件2,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财关税[2009]55号文件附件《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第三条所列项目和企业进口本通知附件3所列自用设备和遵循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一律征收进口税收。
三、国内企业申请享受本通知附件1有关范畴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要求和程序应遵循财关税[2009]55号文件有关规定履行。其中,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口规定范围内的零部件、原材料申请享受本进口税收政策的,别离应在至11月15日、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遵循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文件。
产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产业和信息化主管部分应遵循财关税[2009]55号文件规定审查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适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