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发1109第1号通知,修订部分农药和兽药的残留限量:
1 、按照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令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以及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标准样品开展海水养殖新品种选育技术标准的研究,
此外,关于按照上述规定设定了食品中残留标准的农药苯哒嗪钾,此次删除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03 海洋生物
制修订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标准研制海洋生物调查与评价、海洋生物技术与产品基础通用标准,删除兽药雷复尼特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附件:日本厚生劳动省关于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的部分修改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