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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堆积的原则和要求 木材堆积的原则是,应当保证干燥室内气流合理循环,充分利用干燥室的容量,防止木材翘曲和端裂。 木材堆积的要求是,被干木材的树种要相同,厚度要一致,初始含水率要大致相同。堆积好的材堆(也称为木堆)长、宽、高要符合干燥室设计规定,木材一次性装载量不足时,允许减小材堆的宽度,但要保证材堆运行稳定。材堆中各层木材的恻边要靠紧,不允许有空隙。整边板木材堆积时,材堆的侧边要平齐;毛边板木材堆积时,要将齐边向外,尽量保证材堆的侧边平齐。材堆的两个端头至少要保证一端平齐。 木材堆积的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按叉车运输方式堆积,另一种是按轨道运输方式堆积。由于叉车运输方便,大多数干燥室,无论是轨道式运输还是叉车式运输,现在按叉车运输方式装堆的占多数,即事先在地面按叉车能够叉起材堆外形尺寸的大小,同时也要满足轨道车宽度和长度的要求来堆积木材,然后用叉车将材堆放到轨道车上。这种方法避免了直接在轨道车上装车时因人爬高而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无轨道式的干燥室,整个材堆是由数个单元小材堆组合而成的。每个单元小材堆事先在干燥室外堆好,然后用叉车将它们叉到干燥室内堆叠起来。堆叠时要整齐摆放,并符合木材堆积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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